吸污車轉讓出售,吸污車轉讓出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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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蹤來女士化糞池找到,警方卻瞬間辟謠,對此你怎么看?
對于來女士失蹤,今晨最早由津云媒體記者暴露出來的,經過三方核實,來女士尸體恐是在化糞池已經被找到這一消息,為何被官網定義為謠言呢?因為沒破案!
剛剛經過杭州公安頭條抖音通報,女子已遇害,丈夫有重大嫌疑!
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
今晨據津云記者表示,警方用了幾天的時間,對小區(qū)的化糞池進行全面抽吸。之后在記者多方渠道打探下,得出以下結論
23日凌晨1時多,接近警方人士告訴津云記者:人已經找到。早上8時,津云記者通過別的渠道印證了這個消息。8時多,接近警方人士還告訴津云記者,是在化糞池里找到的。
我認為消息是否可靠,這僅能代表警方找到了某些線索。但是未進行DNA最后核實的情況下,打撈出來的尸體是否是來女士的?還未經證實,一切只能是猜測。
而我們發(fā)現(xiàn)警方是在7月23日凌晨1時多才挖掘出來的問題,截止至發(fā)文還不足12小時。
因此這幾個小時的時間肯定是沒有進行生物比對的。我也不確定我這個名詞用的對不對。
但我們都知道想證實這個從化糞池找出來的尸體是誰,需要法醫(yī)鑒定,并有相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調查報告才算是最后證實!
這樣未經證實的問題第一時間發(fā)布,的確是欠缺考慮了,萬一這打撈上來的尸體不是來女士呢?會不會造成冤假錯案?
其實警方的辟謠理論上來說只是辟謠“通報”這個文件,并沒有明確否定找到尸體的說法(已經控制了來女士丈夫)
- 警方發(fā)布的通報
截止到今日,已經是來女士失蹤第19天。今日一早,網上傳出在小區(qū)化糞池找到來女士尸體的消息。這條消息迅速引發(fā)熱議,澎湃新聞、央視新聞等大媒體進行了轉發(fā)和報道。同時提到的還有,來女士老公許先生被控制。然而,消息傳播不到一小時,澎湃新聞辟謠,稱所謂的找到來女士尸體的通報是假的。
- 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官微截圖
澎湃新聞的致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政治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前述網傳警方通報是假的,“至于通報內容真不真實,我不清楚,但這個通報我們是沒有發(fā)過的。”負責人還說:“我們的通報也是根據整體辦案來,現(xiàn)在經常一遍一遍都在調整,現(xiàn)在還沒定。”從這名負責人的話來分析,他并沒有明確說找到尸體是謠言,只是說網上的通報是假的,并表示官方今天會發(fā)通報。但是,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官方通報。
隨后,海報新聞記者致電來女士的女兒核實情況,她掛斷電話稱不接受采訪。接著,記者撥打了來女士女婿的電話,但提示“呼叫的用戶已啟用聯(lián)通秘書服務”,未獲接聽。來女士的女兒女婿在事件發(fā)生后一直比較積極的和媒體配合,他們應該是希望能夠通過媒體找到一些線索。但是,這一次很顯然是故意躲避媒體,其中原因不得而知。
所以,個人認為,疑點重重,警方也許是出于偵破案件考慮,否定了網上的傳言。
PS:就在我寫下這些之后,浙江公安局江干分局官微發(fā)布消息,來女士已遇害,其丈夫許先生有重大嫌疑,已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媒體報道新聞,不僅講求時效,更要守規(guī)矩、知分寸、有良知。
這么多天,來女士失蹤事件牽動著無數人的心,甚至很多網紅前往來女士居住小區(qū)進行“報道”。今天新聞更是出現(xiàn)了烏龍,發(fā)布之后隨即被警方“辟謠”。
此類重大案件,如果警方沒有發(fā)布官方消息,媒體手中握有的信息無論多么可靠,都不應該為了吸引眼球、博取注意,先于官方發(fā)布消息。因為有時后果是不可控的。
因為媒體過度渲染、報道,導致悲劇發(fā)生案件不是沒有發(fā)生過。1997年,著名影星白冰冰女兒被綁架,綁匪索要贖金。
結果不料此事被媒體得知,白冰冰的家被媒體包圍水泄不通,進行24小時循環(huán)報道。如果歹徒知道媒體和警方已經知曉此事,那么白冰冰女兒真的非常危險。
不幸的是,白冰冰女兒最終被撕票,年僅17歲。
我們關注新聞媒體的報道,無非是希望跟進事件進展,無疑時效性是媒體競爭的焦點,誰拿到了獨家或者先行一步發(fā)布,就會得到更多關注,體現(xiàn)其能力。
但是,白冰冰女兒的慘劇時刻警醒媒體人,何為尺度,何為分寸。
僅僅為了新聞熱度和看點,全然不顧當事人的處境和安慰,那樣的報道又有何價值。
再看今天來女士報道的烏龍事件,某些新聞媒體未經相關核實和官方允許的情況下,就報道了相關信息,結果直接被警方辟謠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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