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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杭州來女士失蹤是否可以用催眠法對其丈夫進行詢問?
目前,警方鎖定了來女士的丈夫為重大作案嫌疑人,那肯定是會對其開展進一步審訊的。但鑒于許先生是當兵的,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加上從采訪時,我們不難看出許先生的從容淡定,證明他心態(tài)極好。
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想從他嘴里套出話來,估計并不容易。
所以,審訊人員必要時是可以采取“催眠術”的方式輔助調查的,在催眠中引導許先生說出實話。這是不違法的!
如果許先生真的是殘忍殺害自己妻子的兇手,那就一定要將他繩之以法。但如果不是,也好還他清白,并盡早轉換目標,找出真正的兇手。
而來女士的丈夫之所以會被警方列為重大作案嫌疑人,是因為他事發(fā)時確實沒有不在場的證據。而且,他也完全具備作案的時間和能力。
1)許先生自述,事發(fā)當晚他凌晨12點多起來上廁所,還看到來女士在一旁睡覺。一直到凌晨5點多,才發(fā)現來女士不見了。
但這都是許先生自己在說而已,并沒有其他證人。所以,他沒有不在場的證據。而且,這四、五個小時之內,很可能是他行兇作案的時間,他有很大的撒謊嫌疑。
2)許先生現在在小區(qū)的物業(yè)上班,所以他對小區(qū)的監(jiān)控布置,以及監(jiān)控死角,應該都是很了解的。
所以,這就很能解釋,警方在監(jiān)控里一直找不到來女士蹤影的問題了。因為許先生如果真的是兇手,他完全具備躲開攝像頭的能力。
基于警方給出的通報,我們不難分析出這些問題。不管如何,來女士的丈夫現在是重大嫌疑人,相信警方一定會有辦法讓他“開口”的。真相估計很快就會浮出水面了!
在我國的刑事訊問手段中沒有使用催眠法這種方式來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問訊,其實杭州來女士失蹤案情已經非常的明了,完全不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有過多的手段就能搞清楚事實真相。
根據最新的公安部分的案情通告,來女士已經遇害,其丈夫有重大犯罪嫌疑已經被控制。通過這則通告我們可以得到幾個信息:
1、來女士失蹤案確認為刑事案件;
2、來女士已經遇害,且已經找了尸體(或者殘渣);
3、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來女士的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且已經被控制。
以上三點足以讓這一件轟動全網的失蹤案塵埃落地,真相大白指日可待。其實,在來女士失蹤的十多天里,眾多網友已經進行了各種分析,其中很多網友的分析還非常的精準。
連業(yè)余的網友們都能夠看出一些端倪,經驗豐富且非常專業(yè)的杭州公安由如何看不出來犯罪嫌疑人的蛛絲馬跡呢?
關于催眠術,國外多有報道,且效果神乎其神;國內對催眠術的報道較少,且催眠主要用于治療和調節(jié)神經系統方面的疾病。對于催眠術破案的描述更多的見于小說的描寫之中。
前幾年有一檔電視節(jié)目,一外國女士,據說是催眠達人,現場表演催眠一群人,結果未達到標準人數,宣告失敗。
催眠術,實際上講究的是被催眠對象和催眠師的配合,催眠師通過語言和行為的一系列誘導和暗示,讓催眠對象進入放松的狀態(tài),喚醒內心深處的記憶,但前提和關鍵就是被催眠對象的配合,如果不容易接受暗示或不配合,就是要保持清醒,催眠術根本起不了作用的!
假如來女士丈夫是兇手,即使實行催眠術,他的心理會時刻提醒他拒絕,是斷然不會有結果的。與其催眠還不如測謊,讓心跳、腦電波和體溫的變化來作為依據,更為科學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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