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街頭吸糞車,北京街頭吸糞車事件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北京街頭吸糞車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北京街頭吸糞車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什么工作最需要拉下尊嚴面子最辛苦最累最賺錢?
這種工作還真不好找。據我所知,最沒面子,最辛苦最累的活就是保潔員了。天天掃大街做保潔,最辛苦最累,社會地位最低??墒?,工資也是最低的。北京的保潔基本就是兩千多元,有的只有一千多。有好一點的高檔樓區(qū)的保潔可以掙到三千元。但是不多。
下水道化糞池清理,又臟又累,業(yè)務量大,可收入很高。一些單位和飯店定期要清理。以前都手工,現在有吸糞車,但愿做的還是很少。我認識的一個人從入行二三年就成立小公司,年入上百萬。
現在可以確定來女士被害,如果警方找不到許先生加害的證據怎么辦?
權威媒體己確認來女士被害,丈夫許先生是犯罪嫌疑人。目前,警方尚未公布犯罪嫌疑人犯罪口供,尸體和犯罪現場是否形成完整證據鏈,尚不得知。雁過留聲,魚過留痕,許先生太高估自己,找到加害的證據只是時間問題。
許先生羈押期,盡管心理素質特別強,表面上從容,心里面會有壓力的。交待犯罪事實還是抗拒到底,對許先生來說,都是同一結果,殺人償命。還有一個重要因素,許先生不愿意供述同伙,沒有幫兇,許先生也不可能完成這一“完美”的謀殺。同伙無非是兩類人:戰(zhàn)友和親朋,因為買兇是不值得刻意保護的。這也是一個突破口。
曾有過“零口供”被判刑的案例。既使許先生不愿交待犯罪,但來女士失蹤前他是唯一見證人,零晨消失,并躲開攝像頭,只有熟悉的人才能辦到。而許先生具備這一切指證。
警方要辦成鐵案,尸源和供詞是必不可少的。對于全國人民都知道的迷案,警方是不會懈怠,會向關注的網民還原犯罪經過的。
警方已經通報確認來女士遇害,現在將來女士的丈夫列為了重大嫌疑人,接下來就是要找證據了。
可據說許先生此前是當兵的,所以他有較好的反偵察能力。所以如果他真的是兇手的話,恐怕警方在后續(xù)查找證據的過程中,會有比較大的難度。
不過,來女士如果真是被丈夫加害的話,再怎么樣,也是不可能完全做到天衣無縫的。
首先,如果說來女士家是第一案發(fā)現場,那么作案之后,即便是清理得再干凈,也難免會有某些血漬之類的殘留。
其次,現在有報道說在化糞池疑似發(fā)現了來女士的衣物和骨頭等。這些只要拿去一化驗,便可能從中找到行兇者留下了痕跡。
所以,許先生如果真的是兇手,警察是不可能一丁點證據都找不到的。要真是這樣,那沒有證據,弒人者就能逍遙法外,不用受法律的制裁了嗎?
還有就是人證的問題。此前記者稱走訪調查的時候,來女士的鄰居稱房子隔音效果不好,有一點動靜都能聽到??墒牵掳l(fā)當晚卻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這種說法顯然有些矛盾!所以,是否是來女士的鄰居隱瞞了什么?還有就是來女士的小女兒半夜應該是在家的,又是否有聽到異常聲音呢?
所以,來女士被加害的證據不是沒有,只是不管是物證,還是人證,都還有待進一步偵查。希望案件能夠早日真相大白,讓逝者安息,兇犯得以被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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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根本就不會成為問題,我國法律是重證據,輕口供的
7月24日,杭州來女士離奇失蹤案終于有了初步結果。杭州公安局江干分局官微發(fā)布通報:來女士已經遇害,其丈夫許某某有重大嫌疑,目前已經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可以看到,這里對許某某采取的是“刑事強制措施”。辦案機關不會輕易采用刑事強制措施,因為一旦實施錯誤,就涉及到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所以,從這可以看出,辦案機關是有很大把握的。個人認為,辦案機關手里掌握的證據至少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我國的刑法注重的是證據,法律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能輕信口供。即使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也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但如果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以零口供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公安機關對嫌疑人已經采取了強制措施,現在就只等嫌疑人招供。相信在鐵證面前,嫌疑人也不會做無謂的抵抗。有媒體報道,嫌疑人已經供述了作案的過程,但由于警方沒有發(fā)布通報,媒體也就沒有透露細節(jié)。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無論多狡猾的狐貍,也斗不過好的獵手。在現代科學面前裝神弄鬼,制造憑空消失,只能說是自作聰明,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現在來女士已經確定被害,從警方打撈化糞池打撈一些碎片拍照并打包來分析,基本可以判定是一起殺人碎尸案。
現在有兩個疑問,一個是作案第一現場到底在哪里?在來女士家里?還是另有其它地方? 二是如果來女士丈夫不承認作案,始終沒有口供該怎么辦?
先分析作案第一現場:
1.如果警方確定了作案第一現場是來女士家,那就等于確定了是來女士丈夫作案無疑,因為案發(fā)時來女士家里只有三人。但是如果是家里作案,哪怕就是網友分析的給來女士和女兒都吃了安眠藥的情況下作案,但殺人碎尸并要從衛(wèi)生間沖下去,那是需要大量用水的,如果是夜里大量用水樓層鄰居應該能聽到,事實是也有鄰居說之前晚上來女士家沖馬桶都能聽到。 如果考慮這點,如果家里是第一現場,那來女士被害的時間可能就不是晚上,而是報案起之前的某一天白天。但這樣的話如何能瞞過小女兒是一個疑問。
2.就是第一現場不在來女士家,那能把來女士碎尸的作案現場又在哪里? 殺人碎尸不是殺只雞殺只貓,不可能是一件容易隱蔽且可以速戰(zhàn)速決的事,如果在小區(qū)其它隱蔽的地方殺死碎尸必然會留下大量線索,但根據警方前期“挖地三尺”式的在小區(qū)排查都沒發(fā)現明顯的問題,理應排除其它地方殺人碎尸的可能。
作案的第一現場大概率是在來女士家,而且現在來女士家已經被貼了封條,如果在家被害,那誰作案就是顯而易見的。至于題主擔心的警方找不到證據,而案犯又不承認怎么辦? 那是你對刑警太小看了,現在打撈的就是證據! 請相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殺人的罪犯在小區(qū),被殺的人在小區(qū),這么小的范圍水缸里跑不了王八。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北京街頭吸糞車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北京街頭吸糞車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