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7噸吸糞車,香港7噸吸糞車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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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案,那么大個尸體,一個晚上嫌犯是怎么處理掉的?
回答這個問題,就要先了解許某之前從事的相關職業(yè)。
先來說來女士的情況:今年53歲,身高158,體重看照片應該不超過120,被丈夫殺害后被分尸,警方在38車糞水中找到了相關人體組織并提取了生物DNA,證實為來女士。
那么許先生是如何做到殺害被害人后將其尸體處理的呢?我認為應該從他過程的職業(yè)進行分析。
他的心理素質很強。從發(fā)生案件以后談定接受采訪就能看出。
極強的心理素質讓許某殺害來女士后,并沒有慌張,反而從容的將尸體處理了,甚至在其家中未留下痕跡。
我們按照來女士120斤的體重來算,大概率其內臟不超過體重的四分之一。部分用馬桶沖入化糞池。剩下的身體組織則被分散拋棄。
不得不說要做到這些,沒有極強的心理素質是不可能完成的。
我們從警方的通報中了解到,來女士是被殺害后肢解的。
而養(yǎng)過鴨的,通常對于宰殺,分割是有一定經驗的,而這份經驗恰恰為許某分尸,肢解提供了便利。
從案件看,我認為許某是有預謀的作案,甚至他早就想好了殺害后如何處理的問題。
你沒有好好的仔細的看作案經過。
整理下時間線:
7/4下午,來女士和女兒乘電梯回家
7/5凌晨0:30,來女士在床上
7/5早上5:30,許先生說來女士不見了,其實已經遇害。
7/5一天,許先生并沒有報案。
7/6號下午,來女士公司打電話說來女士沒上班,晚上報案。
所以,從來女士遇害到報案,中間有大概兩天的時間。這些時間足以讓許某整理血跡,毀尸滅跡。
新聞報道說了,鄰居聽覺很靈敏,晚上抽水馬桶都能聽到,所以許某并不是在7/5號凌晨處理尸體的,而是在7/5號白天,并且有報道說,許某支走了他的女兒,這更印證了許某是在白天處理尸體。
白天很多人都去上班了,叮叮咣咣做飯切菜很正常,這些都可以掩蓋切割尸體的聲音。
電鋸處理最快,但一定會驚動鄰居。所以舞墨君推測:
1、要用完2噸多的水,估計家里水龍頭全開也得幾個小時吧,再加上兇手分尸的時間,說明剛睡著沒多久就殺害了,以便為分尸和處理尸塊留下充足時間。
2、處理掉120多斤有血有肉、有骨頭有筋皮的尸體,不用工具肯定是辦不到的,而用電動工具又肯定會驚動鄰居,所以兇手只能選擇原始的刀叉剪子手拉鋸條等工具。
3、用原始工具必定降低速度,所以耗費時間一定會長,這一點跟第一條分析相呼應,人殺得比較早,處理了最少大半夜。
4、即使有大半夜的時間去處理,但是要把內臟、脂肪、血水等軟組織處理掉容易,要把皮肉特別是堅硬的骨頭在不發(fā)出大的響聲情況下處理掉是很難的。以此推斷,嫌犯必定熟悉刀法,而且必定有快刀、快鋸子和剪刀。
5、既懂得如何處理尸體,又能熟練使用刀叉鋸子剪刀等工具,且擁有這些工具,說明這個人不但有反偵查能力,處理尸體的能力更是一流,警方可以去查一查這個嫌犯以前是干什么的。
6、大膽推測,人的骨盆和頭蓋骨是全身最堅硬的骨頭,用鋸子也很難處理掉,很有可能先凍冰箱里了,再慢慢處理。
說句實話,這么大的尸體,一晚上要處理掉,工作量確實是很大,不過對一個熟手來說,可能就不算什么。原因如下:
其一,因為來女士的丈夫,以前做過屠宰的工作,還做過魚粉生意,從這里可以看出,他對于屠宰這項工作的工藝流程非常熟悉,所以殺人對他來說并不會有太大的心理壓力,沒有心理壓力,他就會冷靜客觀的處理這個問題,就像平時的一項工作。
其二,來女士的丈夫是否有幫手,是否他的兒子也參與了,如果一個人去處理軟組織,一個人去丟棄骨骼,這樣一個晚上是可以處理完的。
其三,這個殺人案是蓄謀已久的,不是激情謀殺,來女士的丈夫已經把所有的步驟都想好了,不出意外的話,他認為應該是很完美,基本上找不到什么破綻。
其四,據(jù)說當天還在下雨,這樣就掩蓋了所有的痕跡,同時也掩蓋了很多聲音,但是他隔壁是有可能聽到聲音的,一晚上用了兩方水,那基本上這一晚上都在流水,而且他隔壁第二天就搬家了,就證明他隔壁是聽到了,只是不想說罷了。
有的時候就是這樣,不是冤家,不聚頭,不相欠就不相見,能夠害你的人,往往都是離你最近的人,人能平安的活著真的很不容易。
像曹操睡覺都是睜只眼閉只眼,而且還會在夢中殺人,這都是智者,無論對誰都不能全拋一片心,即使是你的枕邊人也不行,永遠不要成為玻璃人,讓別人一眼看透,因為世間最不可揣測的是人心,最難把握的也是人心。世間能保護你的,只有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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